各处室、年级:
为科学客观评价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函[2014]152号,附后)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4年度考核和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和先进评选内容
年度考核和先进评选以服务对象评价和群众评议为基础,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核。重点以岗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依据,对照岗位职责、聘期任务、年度目标科学评价工作实绩,突出“人与事”的考量;同时与相近岗位人员实行考核对比,兼顾“人与人”的比较。在两类岗位任职的,应按“双岗双责”要求进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和先进评选对象
年度优秀考核对象为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年度先进评选对象为所有在岗教职工和所有处室、年级。
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年度考核和先进评选等次和比例分配
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评议、注重实绩、全面准确的原则;统筹兼顾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人员,适当突出主序列岗位(各序列参评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1.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按15%比例评选。
2.先进评选:分为先进工作者、先进处室、先进年级三个类别。先进工作者等次按25%比例评选,处室(共10个)评选先进3个,年级(3个年级、寄宿部)评选先进1个。
3.表彰名额按表彰比例测算后以“四舍五入”方式确定。
四、年度考核和先进评选办法
年度考核和先进评选须经过自述自评,民主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价,拟确定优秀、先进人员,单位公示,行政会议集体审定等程序,确定等次。
1.教师按《咸宁市温泉中学教师管理考核评价方法(试行)》(咸市温中[2011]30号(附件二)),由年级于
责任领导:黄腾
2.管理干部及行后工作人员按《温泉中学管理干部、行后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方案》(附件三),由办公室于
责任领导:段胜利
3.校委会成员及各处室、年级主要负责人按《温泉中学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方案》(附件四),由办公室于
责任领导:刘元松
4.先进处室、先进年级的评选参照《温泉中学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细则》及处室、年级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
5.所有教职工
五、年度考核问题的处理
1.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2.未聘时间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4.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等次的工作人员,其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工作人员被确定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六、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岗位调整、工资调整、奖惩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
1.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具备竞聘晋升岗位等级的资格;聘期内两年及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竞聘晋升岗位等级的资格。
2.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3.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单位可以直接向较低等次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调整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连续两年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按照国家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优秀等次的,单位结合实际发放相应的奖金,奖励额度可参照公务员评优奖励额度且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执行,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七、优秀和先进等次一票否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等次:
1.违法乱纪或受到上级部门、学校纪律处分的;
2.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禁令规定,或受全校通报批评,或有辱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情形的;
3.病假或私事请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4.上班、与会及学校重大活动考勤不全且数量超过规定要求数量1/4的;
5、不服从学校统一工作安排的。
附件一: 各序列参评人员名单
附件二:《温泉中学教师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三:《管理干部、行后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方案》
附件四:《温泉中学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方案》
二〇一五年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三 管理干部、行后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方案
为完善激励机制,调动管理干部、行后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
一、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处室副主任、干事等,行后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规定见《管理干部、行后工作人员考核评价细则》。
三、考评办法:
1.自评(20%):个人递交工作总结进行自评;
2.互评(20%):根据个人述职,本序列人员互评;
3.组织评(60%):根据个人述职,由被考核人员所属处室、年级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评价,各占30%。
管理干部、行后工作人员考核评价细则
内容 |
序号与满分值 |
考 核 点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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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10分 |
1 (5) |
政治 素质 |
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已,有团队精神、集体意识和大局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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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 |
职业 素养 |
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学校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服务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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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20分 |
3 (5) |
政策 水平 |
能有效贯彻和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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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
专业 水平 |
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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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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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能力 |
具有本职工作所需的业务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量饱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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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30分 |
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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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情况 |
工作期间迟到、缺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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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 |
主动性 |
有进取心、奉献精神、实干精神,任劳任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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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0) |
责任心 |
明确工作职责,热爱本职工作,有很强的责任心,无工作失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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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 |
工作 态度 |
工作态度热情和蔼,周全严谨,办事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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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30分 |
10(15) |
工作 质量 |
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妥善解决遇到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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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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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成效 |
完成任务及时,效率高,主次分明,师生满意度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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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10分 |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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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 自律 |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财务制度,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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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温泉中学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建立检查、监督和激励机制,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一、考评对象:
校委会成员,处室、年级主要负责人。
二、考评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见《温泉中学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细则》。
三、考评办法:
(一)校委会成员
1.自评(40%):个人递交工作总结进行自评;
2.互评(30%):根据个人述职,由本序列人员互评;
3.校长评(30%):根据个人述职,由校长评价。
(二)处室、年级主要负责人
1.自评(20%):个人递交工作总结进行自评;
2.互评(20%):根据个人述职,由本序列同类别人员考评;
3.组织评(60%):根据个人述职,分别由校委会成员、分管领导、校长考评,各占20%。
温泉中学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细则
内容 |
序号与满分值 |
考 核 点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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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10分 |
1 (5) |
政治态度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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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 |
思想品德 |
顾全大局,能摆正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心胸宽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善于与人合作共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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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30分 |
3 (5) |
工作量 |
积极主动承担部门内部管理工作,工作量饱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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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
工作思路 |
有较高的决策能力,对部门管理工作有计划,有预见,并且思路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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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0) |
执行力 |
坚决贯彻校委会决定,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完成任务;对突发事件,能抓住关键,做出迅速判断,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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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0) |
协调力 |
善于上下沟通、平衡协调,能较好地处理部门之间、同志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能听取和接受群众的正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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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20分 |
7 (10) |
工作态度 |
工作踏实、勤恳、负责、不讲条件。关心师生思 想、工作、学习、生活,为师生办实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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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0) |
出勤情况 |
能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考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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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30分 |
9(10) |
工作 质量 |
正确有效地开展管理工作,对学校交办的工作完成细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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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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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效率 |
配合学校各项管理,讲究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速度快、质量高、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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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
工作成果 |
按计划、按指示完成任务和目标,富有成果,在检查中受到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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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10分 |
12 (10) |
廉洁 自律 |
遵守廉政纪律规定,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接受服务对象吃请、送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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