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室 > 通知公告 > 温泉中学教育信息与宣传工作奖励 暂行办法

温泉中学教育信息与宣传工作奖励 暂行办法

来源:admin 时间:2015-05-25

为充分调动我校师生对教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和宣传工作水平,更好地宣传我校教育教学工作,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良好的舆论环境,参照《咸宁市教育局教育信息与宣传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类和标准

1.教职工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报刊、广电台、教育网站等刊播消息(图片新闻)、通讯、调研报告等,不足200字的每篇奖励800元,2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1000元,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1500元,3000字以上的每篇2000元。

2.教职工在《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湖北卫视)等省级党报党刊、广电台等刊播消息(图片新闻)、通讯、调研报告等,不足200字的每篇奖励500元,2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800元,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1000元,3000字以上的每篇1500元。

教职工在《湖北教育》等省级教育报刊、省教育厅政务网、省教育信息网等网站等刊播消息(图片新闻)、通讯、调研报告等,不足200字的每篇奖励200元,2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300元,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500,3000字以上的每篇1000元。

教职工在湖北教育信息网子网站刊播消息(图片新闻)、通讯、调研报告等,不足200字的每篇奖励100元,2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200元,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300,3000字以上的每篇800元。

3.教职工在《咸宁日报》、《香泉都市报》等市级报刊、广电台刊播消息(图片新闻)、文学作品、通讯、调研报告等,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50元,5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100元,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200;

4.在校报、校园网、微信公众服务号刊播文学作品、通

讯、调研报告等,

1)不足500字的,教职工、家长、校友、社会人士每篇奖励30元,学生每篇奖励10元;

2500字以上的,教职工、家长、校友、社会人士每篇奖励50元,学生每篇奖励20元;

31000字以上的,教职工、家长、校友、社会人士每篇奖励100元,学生每篇奖励50元。

在校报、校园网、微信公众服务号播个人书画、美术、摄影等的艺术作品的,教职工、家长、校友、社会人士每篇奖励20元,学生每篇奖励10元。

5.每学期学校组织评比,对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500300200元,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二、程序和要求

1、每学期期中、期末,各单位和个人提供发表的署名作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宣传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根据标准造表,交行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发放。

2、以上奖励只对教育信息宣传有关的稿件,与教育信息宣传无关的稿件(如学科论文等)不在此列,与人合作、署名单位的稿件按篇奖励。同一主题或一稿多用者,按最高级别计算。

3、信息宣传工作要遵守新闻信息工作纪律,坚持正面宣传,不搞虚假新闻信息,实行文责自负。

本办法从201471日起实行。

 

 

咸宁市温泉中学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九日

编辑:段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