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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温泉中学教师管理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

来源:admin 时间:2015-05-25

根据绩效工资改革的要求,为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德、能、勤、绩,引导、保护和发挥好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对象和原则:

1、对象:全体在职教师。

2、原则:体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平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内容与方法:

考核评价由日常管理评价和业务管理评价两部分组成,每部分量化得分之和为教师管理考核评价最终结果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一)日常管理评价(满分40分):

由教师互评和年级评价两部分组成,由年级按要求组织实施。

1、教师互评(满分20分):

先由教师述职,然后本年级教师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述职教师投票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计3分、2分、1分、0分;总分前10名者得20分,前20名者得18分,前30名者得16分,其余得14分,不合格票数超过年级人数半数者,不得分。

2、年级评价(满分20分):

年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年级教师进行评价。

(二)业务管理评价(满分60分):

按照《咸宁市温泉中学教师业务管理考核细则(试行)》(附后),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咸宁市温泉中学教师业务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项目

内容

分值

      

责任

主体

备注

 

40

1.工作量

30

工作量饱满得30分;工作量不满的参照标准工作量按比例计分。

教务处

12标准课时

2.工作纪律

10

教研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无故不完成教研任务一次扣2分。共计5分。

教研组

 

事假一周扣3分,病假一周扣1分,婚、丧、产、护理假等规定假期不扣分。共计5分。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得分。

教务处

 

 

40

3.备课

10

经检查按规定完成的得10分,不提供检查的不得分;其他视情况扣分。

教务处

周课时乘周数

4.上课

10

参考学生满意度调查。满意率80%以上得10分,满意率70%以上得8分,满意率60%以上得6分,满意率60%以下不得分。

教务处

 

5.作业批改及辅导

10

同上

教务处

 

6.教学业绩

10

采用各班期末考试各科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个指标的名次计算均衡率,与该班各科均衡率名次的平均值作比较的方法。基础分10分,每高一个名次加1分,每低一个名次减1分。跨年级、跨班级、跨学科的教师取各得分的平均值。

年级组

 

 

20

7.公开课

10

主讲一节校级公开课得8分,同时提供公开课的教案或案例10分,未上公开课的该项不得分。

教研组

 

8.听课评课

5

按学校要求完成听课评课任务且记录详细得5分;未完成的视情况扣分。

教务处

每学期15

9.教科研

5

按学校要求完成基本的教学案例、论文等撰写或完成一次命题、审题、试卷分析评价任务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教务处

 

编辑:段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