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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温泉中学“七一”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来源:admin 时间:2018-06-25

 

今年是建党97周年,为进一步激励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决定在“七一”期间,评选表彰1个“先进党支部”、6名“优秀共产党员”和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使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评选表彰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有党支部和全体党员。

二、评选表彰名额

1个先进党支部,9名优秀共产党员(除退休外,各支部3名),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标准

支部班子团结协调有凝聚力;发展思路清晰有感召力;积极开拓进取有创新力;认真抓好落实有执行力;扎实服务群众有亲和力;廉洁自律高效有战斗力。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本职工作,开拓创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在开拓创新、创先争优、服务民生等方面成绩显著;

4、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团结同志、热心助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纪,勇于抵制和反对腐败现象。

四、评选办法

1、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

2.召开党支部大会,对照条件,充分酝酿讨论提名,由支部党员无记名投票选出。

3.支委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向学校党总支提交本支部名单,由党总支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讨论通过本学年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五、优秀共产党员奖励办法

学校将在“七一”对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的同志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中共咸宁市温泉中学总支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

编辑:张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