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寄宿部 > 管理制度 > 学生寝室管理细则

学生寝室管理细则

来源:湖北省咸宁市温泉中学 时间:2011-04-14
学生寝室管理细则
一 严格遵守寄宿部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生活老师管理.在校期间不得私自外出,有事需向班主任请假,周末上学和放学必须登记.
二 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坚持早锻炼,按时就餐,准时休息.在寝室不相互串门,不大声喧哗\逗打,熄灯后迅速保持安静,不得留宿他人.
三 室内严禁打牌\抽烟\喝酒,严禁将火种\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寝室,不得私自改装电路和使用违禁电器.严禁传阅\谈论不健康的东西,严禁用饮用水洗手洗脸,上课期间不得进入寝室.
四 认真做好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丢乱扔,脏衣服及时洗干净,保持仪表端庄,不穿奇装异服,不留长发.
五 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相互帮助,关心他人,诚实守信,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财物要照价赔偿.
六 学生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应通过正当渠道反映,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编辑:胡辉祥